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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区通报3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6-03-31      来源:本站      浏览:8464 次

3月30日,江州区纪委对3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一、 江州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朱林受贿问题。2012年,朱林在协助江州区罗白乡政府开展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过程中,收取罗白乡枯隆村危改户周作仕5000元“好处费”,其行为构成了受贿的错误。江州区纪委给予朱林党内警告处分。

二、江州区罗白乡林业站站长黄东国挪用公款问题。2007年4月至20135月,罗白乡林业站站长黄东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造林示范基地建设经费3万元用于个人投资,其行为已经构成挪用公款的错误。江州区监察局给予黄东国行政记过处分。

三、江州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副主任梁发政失职问题。梁发政在担任江州区扶贫办副主任期间,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板利乡那忙村路口至台邦屯道路硬化工程未能按照建设合同进行施工,造成道路工程验收不合格,其行为已构成失职的错误,江州区纪委给予梁发政党内警告处分。

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损害群众利益,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广大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江州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认真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在基层落实到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职责,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加大通报曝光和责任追究力度,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坚决防止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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